(最後更新於2026年1月15日)
甚麼是OEC?
海外就業證書(OEC)是一份離境許可證明文件,其中包括家庭傭工在內的海外菲律賓工人(OFW)必須持有才能離開菲律賓出國工作。除了作為記錄並證明他們是合法的海外工人外,這份文件還可以讓他們免於在機場繳交旅遊稅和機場稅,降低了他們的就業成本。該文件還允許工人在菲律賓獲得貸款的機會更大。
有效期
OEC的有效期為簽發後的60天,如果是從尼諾伊·艾奎諾(Ninoy Aquino International Airport)、宿霧-麥克坦 (Mactan–Cebu International Airport) 或達沃國際機場 (Francisco Bangoy International Airport) 的勞工援助櫃檯(LAC)簽發的,有效期則為1天。
每張OEC只適於從菲律賓岀境一次。
如何申請?
步驟1:註冊/登錄系統
要申請OEC,家庭傭工必須擁有Balik-Manggagawa網上處理系統帳戶。然後,他們將在需要新的OEC許可證時登入帳戶。工人將必須支付處理費並在指定時間收取他們的OEC。
步驟2:網上安排預約
在平台上選擇「預約」。選擇辦公地點以及日期和時間。申請人可以在出發前在香港的菲律賓海外勞工辦公室(POLO)或在菲律賓的菲律賓海外就業管理局(POEA)的辦公室進行約見。
步驟3:前往預約並取得OEC
前往預約時請帶同以下文件:
- 預約紙(2份)
- 經公證的僱傭合約(1份)
- 工作簽證(正本加2份影印本)
- 菲律賓護照(正本加2份影印本)
- OWWA會員費收據
成本
在香港處理OEC的費用為HK$ 20。如果選擇在菲律賓POEA辦事處處理OEC,處理費用則為100 PHP。
菲律賓移工部門
地址: 金鐘統一中心29樓2902
辦公時間:星期日至星期四,9am – 4pm
如果之前曾註冊
如果之前已註冊,則必須填寫他們的最新OEC號碼。「記錄發現」提示會在輸入號碼後顯示,然後申請人應按照下列步驟操作:
- 更新信息
- 選擇「獲取OEC」或「豁免」。
- 輸入從菲律賓出發前往香港的日期。
- 如果將返回同一僱主和工作地點,申請人將收到確認通知指出無須OEC。
- 打印豁免信息,並在離離境時攜帶。

在機場申請
正放取五天或更短緊急假期並且已確認機票預訂的家庭傭工,可以在出發日期在尼諾伊·艾奎諾、宿霧麥克坦機場或達沃國際機場取得OEC。費用為100 PHP。處理OEC需提供有效工作簽證、OWWA會員費收據和僱傭合約。
豁免
家庭傭工如有下例條件,則無需在POLO或POEA預約:
- 曾在平台上註冊,
- 擁有之前的OEC號碼,以及
- 將回到相同的僱主和工作地點。
網上提交申請後,他們只需要打印出確認通知即可。他們無須支付處理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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